(一)学生应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在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室。
(二)学生进入教室后,除必要的文具(钢笔、圆珠笔、直尺、三角板等)可以带到座位外,其余东西一律放在讲台上。将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备监考老师检查。
(三)学生拿到试卷后,应首先填写姓名、学号、系、专业、年级,然后进行答卷。
(四)开考30分钟后,未进入考室的学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进入教室的学生,只有在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五)因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不清,学生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发问。
(六)考试学生,不准有夹带、交头接耳、传递、窥视、互对答案以及其它作弊行为。违者除考试试卷作废,成绩记作零分外,还要视其情节,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七)学生交卷前,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室,如需上厕所,应经监考教师同意,并以一次为限。
(八)提前交卷的学生,应立即离开试场,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和谈话。
(九)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学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连同草稿纸放在座位上,离开试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