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组织工作 >> 党员发展 >> 正文

党员发展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07 11:36   浏览数:

各学院党委:

为了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指定一名教师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以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顺利完成。

2.各学院务必对毕业生党员进行集中教育,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党员顺利接转组织关系(相关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2)。各学院党委务必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党员,向转往单位的组织部门或拨打单位所在地的党员服务中心热线(区号+12371)咨询确认单位名称和介绍信抬头的标准写法,确认无误后填写组织关系转递名册。

3.各学院党委要核查毕业生党员党费缴纳情况,有拖欠党费者应在办理转递手续之前将党费缴清。

4.各学院党委负责组织整理党员档案,将需要归档的材料装入档案,密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交由本人带走或学院统一邮递。

关系转接:

1.自治区范围内转接,通过“智慧党建”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不再使用纸质介绍信。

2.自治区外转出,采取分段网上审批方式,由转出党委业务用户发起,校党委组织部通过系统审批党员转递信息后,各党委直接打印纸质介绍信,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交予党员本人或统一邮递;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转入地报到,转入地党组织通过外系统转入的方式录入到系统中,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学院党委。

3.各学院党委要及时催要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如毕业生党员不能按时反馈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各学院党委要及时了解情况,备案处理。

请各学院党委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名册》(附件1),于6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交到组织部(行政楼B211),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郭颖OA邮箱。

附件: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名册》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原则及相关要求



2024年6月7日

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