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加强对发展党员过程的管理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对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以下简称“纪实表”)进行了翻印。现将纪实表印发你们,请抓好使用工作。
1.纪实表包括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五个阶段纪实表。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翻印,作为基层党委预审的重要材料之一。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指导党支部,认真记载发展党员期间每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相关情况,客观反映发展党员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填写工作,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审核把关,做到及时规范、真实有效。
3.校党委组织部会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对弄虚作假或工作不力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党组织或当事人的责任。
4.根据“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新版纪实表自本通知下发起开始使用。不再使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已经填写内容的上述各类表格可作为过程材料保存,相关信息不在纪实表中重复填写。
5.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请与校党委组织部联系。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