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简介 | 工作动态 | 组织工作 | 干部工作 | 党校 | 公告 | 在线学习 
全文检索
 
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科级干部及科室负责人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1-11-26 18:01     (点击: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内科大党发〔2021〕101号,以下简称《方案》)安排部署,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开始进行科级干部及科室负责人的聘任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党政管理、群团、教学、教辅机构的科级干部及科室负责人。

二、聘任条件

详见《方案》。本次聘任所涉及的年龄、工龄、党龄及任职时限等的计算基准日以本通知发布之日(2021年11月26日)计。

三、岗位申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本单位科级干部岗位和聘任方案中的聘任条件和资格,组织符合要求的人员按照个人意向填报《内蒙古科技大学科级干部及科室负责人应聘意向表》(附件1),每人填报1个岗位。现任科级干部也需填写报名表,不填报者视为不参与此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不再任职。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汇总报名情况后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科级干部及科室负责人应聘意向汇总表》(附件2)。

11月30日前各单位将应聘意向表(正反面打印)、应聘意向汇总表及本单位聘任工作方案报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B212),同时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通过oa发送至靳亚男(oa在马院)。

机关党委所属各部门各自汇总上报。跨单位应聘人员的应聘意向表由本单位签署意见后交到应聘岗位所在单位汇总上报。

四、其他要求

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科级干部及科室负责人的聘任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员工传达《方案》具体内容和要求,配合学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的开展相关工作。

各单位根据《方案》起草本单位聘任工作方案,报校党委审核后启动聘任工作。

学校通过公开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严格按照《方案》中的聘任条件和资格及聘任程序参聘科级机构负责人。

教学、教辅部门的系主任、实验室主任、中心主任等不占科级干部职数的内设机构业务管理岗位干部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方案》规定资格条件和程序自行聘任和管理,聘任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民主推荐等后续事宜由内蒙古科技大学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内蒙古科技大学科级干部及科室负责人应聘意向表

2.内蒙古科技大学科级干部及科室负责人应聘意向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内蒙古科技大学科级干部及科室负责人应聘意向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内蒙古科技大学科级干部及科室负责人应聘意向表.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单位驻地: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2013  
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技术维护: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网站浏览:
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