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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的通知
2021-06-15 17:17     (点击: )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了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相关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并指定一名教师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以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顺利完成。

2.以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填写《202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名册》(附件1),于6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交到组织部(行政楼B211),电子版发至王春林OA邮箱,并根据转递名册上的人数领取《毕业生党员鉴定表》、温馨提示、密封签。

3.请各党委、党总支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党员,务必向转往单位的组织部门或拨打单位所在地的党员服务中心热线(区号+12371)咨询确认单位名称和介绍信抬头的标准写法,确认无误后填写组织关系转递名册。

4.《毕业生党员鉴定表》填写完毕后,由各党委、党总支组织整理党员档案,将需要归档的材料装入档案,密封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后交由本人带走或学院统一邮递。

5.自治区范围内转接,通过“智慧党建”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不再使用纸质介绍信。自治区外转出,采取分段网上审批方式,由转出党委、党总支业务用户发起,校党委组织部通过系统审批党员转递信息后,各基层党委直接打印纸质介绍信,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交予党员本人或统一邮递;各党总支打印纸质介绍信统一交到行政楼B211王春林处,介绍信经校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后,学院将介绍信交予党员本人或统一邮递。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转入地报到,转入地党组织通过外系统转入的方式录入到系统中,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党委、党总支。

6.核查毕业生党员党费交纳情况,有拖欠党费者应在办理转递手续之前将党费交清。

7.请各党委、党总支于6月17日—6月19日集中办理系统转接手续。

8.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务必对毕业生党员进行集中教育,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党员顺利接转组织关系。(相关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2)

9.本项工作只对基层党委、党总支办理,不对支部或个人,请各党委、党总支给予积极配合。

附件:1.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名册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原则及相关要求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5日

附件【附件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原则及相关要求.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名册.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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