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按照包头市委关于包头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安排,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进行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包头市委分配我校代表名额3人,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先进模范人物各1人,同时要满足含妇女、50岁以下各1人的结构比例。
2.按候选人推荐人选多于代表名额30%的比例,推荐名额为4人。
3.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在准确认定身份的基础上,组织所辖党组织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组织或者多数党员的意见,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候选人4名,并将推荐情况填入附件,于2021年7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表报送至组织部(办公楼B211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黄明亮OA邮箱。
附件:包头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