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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培训的通知
2020-06-15 11:08     (点击: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行了深刻阐述、提出重要要求,是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思想引领和行动指南。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的要求和部署,学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抓好集中学习。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近期学习“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深学细研,确保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注意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党员参加线上学习。“三会一课”观察员可以将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观察内容,提高支部学习质量。

2.开展专题培训。学校党委、各党总支分工负责,分层分级抓好培训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类培训的主课,确保做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广大党员学习全覆盖。要全面系统解读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3.营造浓厚氛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转发、推送中央媒体的重点报道和评论员文章,刊载党员干部的学习心得体会,推动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

从6月18日起,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周四下午17:00前填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发送至组织部邢超OA邮箱,学校将及时跟进各单位学习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培训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15日

附件【附件:组织基层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内蒙团重要论述精神情况统计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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