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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工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9-10-22 10:26     (点击: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工程,促进项目出特色、出亮点,打造高质量的党建特色品牌,按照《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工程并实行“立项管理”的实施方案》(内科大党发[2013]15号)的要求,拟对2017年立项的基层党建创新工程项目(见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方式

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带配音的PPT(录制旁白),通过PPT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汇报。评审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项目申报表、结题验收表及支撑材料,依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创新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见附件2)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成果进行评审验收。项目结题结论分为通过验收、限期整改和未通过验收三类,对于项目未通过验收者,在2年内不得再申请立项。

二、结题验收材料

项目负责人需准备以下材料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后于2019年11月8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办公楼B211),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组织部王春林OA邮箱。

1、《内蒙古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创新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见附件3),电子文档文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项目名称》申报人姓名结题验收表”。

2、开展项目实践活动的文字、图片等支撑材料,所有支撑材料应制作成一个WORD或PDF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文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项目名称》申报人姓名支撑材料”。

3、带配音的结题汇报PPT,每项课题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电子文档文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项目名称》申报人姓名结题汇报”。

三、有关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进行系统总结,形成项目结题材料,并做好相关成果的搜集整理和巩固深化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有关项目的收尾检查工作,督促和配合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目顺利结项,并取得切实成效。


附件1:2017年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项目批准立项名单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附件3:内蒙古科技大学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


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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