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广使用“数智干教”平台的通知》(内组办字﹝2024﹞41号)要求,现就全面推广使用内蒙古“数智干教”平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智干教”平台说明
为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整合相关学习平台功能,提供多种学习资源,为学员提供参加线上培训、培训登记管理、建立教育培训档案等服务。
二、“数智干教”平台使用方法及任务
1.确定各单位管理员。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和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等相关部门指定1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干部教育培训的工作人员担任平台管理员,领取VPN 和管理员实名账号。
2.按权限开通学员账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管理员负责开通本单位学员学习账号。学员覆盖我校厅级、处级、科级(科室负责人)干部、党支部书记等,其他无行政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党员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开放,已开通的学员无需重复录入。如有信息不符或因岗位调整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更新,保证平台采集信息精准无误。
注册学员可采用电脑端登录“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https://wlxy.nmgdj.gov.cn)、移动端下载“连心桥”APP、移动端关注“内蒙古连心桥”微信公众号三种方式,通过本人实名注册手机号+验证码登录使用。
3.集中补录学员培训信息。由各级管理员统计本单位2023年以来至今的集中培训信息。主要包括:经组织选调参加的脱产培训;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经组织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限内参加并完成学习任务的网络专题培训;由组织安排,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在特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的集中宣讲、专题讲座等各类培训。集中对相关人员培训信息进行补录,学时自动计入学员个人培训档案。
4.线上、线下培训登记与管理。今后全校各单位组织、参加的各级各类脱产培训、中心组学习、网络专题培训、集中宣讲、专题讲座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线上、线下培训工作业务,均通过“数智干教”平台进行登记与管理,相关培训和参训人员信息由组织单位管理员和参训学员单位管理员共同完善信息。
5.培训档案核查与调度。“数智干教”平台为注册学员建立全职业生涯教育培训档案,通过自动记录和管理员补录等方式,全量记录学员在职期间参加集中培训和网络自学学时。按照干部教育培训《条例》《规划》所规定的量化指标,提醒参加集中培训和网络自学学时情况。学员可通过平台查看培训记录,开展理论知识自测,按要求参加补学补训。各单位管理员应每年与学员核对一次培训档案,查漏补缺,据实完善学时信息。学校每年适时通过系统调度各单位学员学时完成情况及各单位管理员信息维护情况,相关结果在年底考核中予以体现。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协调。学校党委、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要加强上下联动,全面推广使用“数智干教”平台。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工作统筹,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开通学员账号、更新录入相关信息等工作。
2.落实保密要求。严格落实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规定,增强保密意识,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严格执行管理员实名登记制度,各级管理员岗位发生调整时要及时交接,妥善管理VPN账号和登录密码,广大学员要自觉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和网络行为规定。
3.报送材料要求。请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和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等相关部门指定1名管理员负责“数智干教”平台信息维护等相关工作,于11月11日前将《“数智干教”平台管理员信息登记表》发送至组织部邢超OA邮箱,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1.“数智干教”平台管理员信息登记表
2.“数智干教”平台管理员照片要求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