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各党总支: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担当作为好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内组发[2022]9号)(附件1)要求,请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厅级、处级、科级干部各1名好干部推荐人选,如在本单位产生推荐人选,需要形成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连同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7月1日下班前通过OA发送至组织部王振杰,纸质版材料同时报办公楼B212。待学校党委审定后择优向自治区推荐。
附件:1. 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担当作为好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2.推荐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