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党校关于推荐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人选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对党忠诚、政治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3.严守讲坛纪律,严谨治学,求真务实,能够联系实际开展教学,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
4.专家学者应在某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学术成就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在业界有教大影响力,具有培训党政领导干部的实践工作经验。
二、推荐程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高标准、严把关,精益求精,择优从本部门本单位内推荐。被推荐人按照通知(附件1)要求填写人选推荐表(附件2)并在本人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字,交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形成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加盖党组织公章,于6月10日前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楼B212),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组织部王振杰。被推荐人如有视频课件及其他相关研究成果、培训资料一并报送。
党委组织部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