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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九批硕士创业行动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11-21 15:18     (点击: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九批硕士创业行动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青年人才到旗县(市、区)开展挂职服务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被推荐人选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年龄在40周岁左右,身体健康;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博士研究生优先;工作业绩突出,有一定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满足目标岗位的相关要求,能胜任目标岗位工作任务。

请组织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并根据《关于做好第十九批硕士创业行动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内的岗位需求表(附件1),按照专业与岗位相匹配的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遴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汇总《内蒙古自治区硕士创业行动人选推荐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贴照片,无需签字盖章,电子版插入照片)、《内蒙古自治区硕士创业行动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基层党委书记、院长双签字,盖章),于2024年11月21日17:00前报送办公楼B212,同时将电子版材料通过OA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靳亚男(OA在马院,电话:5953190),过期未报视为无推荐上报人选。



党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硕士创业行动推荐人选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硕士创业行动人选推荐表.wps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关于做好第十九批硕士创业行动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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