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包头市委组织部总体部署,现将我校2023年全年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二、规范环节工作,确保发展质量
认真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将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坚持各环节公示制度、票决制度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做好督促指导工作,本着积极慎重的发展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的各项工作,确保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党员质量不断提高。发展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做好材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追究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基层党委书记和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入党介绍人是具体责任人。要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一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坚持党员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党组织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党委组织部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