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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的通知
2025-06-10 15:57     (点击: )

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按照自治区教育工委工作要求和《内蒙古科技大学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在全校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党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党课人员及范围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带头为党员干部讲1次专题党课,其他校领导结合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在一定范围内讲1次专题党课。党组织书记要普遍讲。院处级党委(党总支)书记为本单位全体党员讲1次专题党课。党支部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的收获体会等讲1次专题党课。其他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结合“一岗双责”,根据实际情况讲党课。普通党员要踊跃讲。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引导鼓励广大普通党员主动走上讲台,分享学习心得体会。

二、时间安排

“七一”前后,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讲专题党课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讲专题党课工作由组织部及其所在党支部安排,其他人员讲专题党课工作由基层党组织自行安排。

三、其他要求

1.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要把讲专题党课作为本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纳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日程安排,及时安排部署。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严把党课教育的政治方向,把讲专题党课作为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确保讲党课取得实效。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请在校领导讲专题党课结束5天内将党课讲稿及新闻报道发送至组织部邢超OA邮箱;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要做好讲党课资料(包括图片等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7月4日前将讲党课总结(附图片资料)及讲党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邢超OA邮箱。

3.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校领导所在党支部要会同宣传部做好讲党课的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

附件:XX党委(党总支)讲专题党课情况汇总表



组织部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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