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 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教思政厅函
〔2023〕17号) 和自治区教育工委的要求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申报“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各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不超过2个(其中1个学生党支部,1个教工党支部)。
二、提交材料
(一)推荐“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提交材料
1.《通知》中附件4(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2.《通知》中“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申报条件中1、3、4条款中相应的荣誉证书、评价反馈材料等必须的支撑材料;
3.推荐汇总表;
4.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推荐的会议纪要(组织部统一提供);
5.学校组织部门、纪委、宣传、校安等相关部门出具关于院(系)和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关情况的书面意见(组织部统一提供)。
(二)推荐“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提交材料
1.《通知》中附件4(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2.《通知》中“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申报条件中1、3、4条款中相应的荣誉证书、评价反馈材料等必须的支撑材料;
3.推荐汇总表;
4.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推荐的会议纪要(组织部统一提供);
5.学校组织部门、纪委、宣传、校安等相关部门出具关于党支部成员和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有关情况的书面意见(组织部统一提供)。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荐,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制定组织推荐方案,做好推荐对象的审核把关、监督指导等工作,学校党委将根据推荐情况进行审核评定,以上申报材料务于2023年11月1日前将电子版通过0A系统发送至组织部郭颖。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2.相关附件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