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各党总支: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领域组织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附件1)要求,请各单位组织从事党务工作、党建理论研究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围绕“组织工作专项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积极申报并填写《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3),于2022年5月9日前通过OA发送至李计川(OA在矿煤学院),纸质版材料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到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办公楼B211),学校汇总审定后集中会同有关部门签字盖章,择优报送教育厅。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领域组织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2.组织工作专项课题立项指南
3.专项课题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