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组织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发展质量和党员管理工作水平,请尚未聘任组织员的学院报送1名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建工作、懂得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责任心强的党员承担组织员工作。
请各学院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组织员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B211),电子版材料通过OA发送至郭颖(OA在党政办)。
附件:XX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员人选基本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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