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12号)和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申报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通知》(内党高工函〔2020〕59号)文件,现就申报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第二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对照5条建设任务,统筹谋划3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积极开展第二批“双带头人”工作室申报工作。
2、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20年11月4日前将《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电子版(Word、含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不含支撑材料)报送至组织部组织科(办公楼B211房间),申报书电子版(含支撑材料)发送到组织部王春林OA邮箱或刻录光盘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到组织部组织科。
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