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现开展第四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具体工作安排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使学员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性质、地位和宗旨,充分理解党的指导思想和组织原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学员端正入党动机,进一步增进对党的认识和理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培训对象
各单位选拔积极要求上进,各方面表现突出,已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还未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在选拔的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把那些思想进步、学业优秀、工作勤奋、入党动机端正的积极分子推荐上来,鼓励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骨干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
三、培训时间及方式
1.培训时间:各学院党委请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开展培训,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本次培训工作。
2.培训方式:本次培训采取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
四、培训内容
详见教学大纲(附件2)。
五、培训安排
1.学校党校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总体协调、指导督促和组织保障等工作。
2.各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实施,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培训工作的统筹安排,确保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有序进行,严格执行好发展党员计划,参照《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管理办法》(附件1)开展培训。各学院可独立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也可与其它学院联合办班。如机关、离退休工作处、体育教学部、工程训练中心、后勤与基本建设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可以联系学校党校,将统一分配至各学院参加培训,由各学院负责考核管理。
3.各学院党委培训工作由专人负责,严格培训要求,把学员出勤及课堂表现、参加实践教学情况、学习心得等方面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评判依据,组织好结业考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
4.请各学院党委书记严格审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每个专题的具体教学内容,严把教学内容的政治关和质量关。
六、其他事项
1.各学院党委要及时制订培训计划(包含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培训考核规制和培训要求等),并于5月10日之前报送至组织部。培训计划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2.培训结束一周内,各学院党委将培训情况报告(附件3)、培训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组织部。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邢超OA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组织部B210室。
附件:
1.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管理办法
2.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大纲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报告(模版)
4.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汇总表
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