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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2023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23-10-18 11:24     (点击: )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各党总支:

为切实提高我校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内蒙古科技大学党校近期将举办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培训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重点进行新时代党员标准、党员先进性和合格党员教育,进一步加深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历史和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理解,提升发展对象党性修养,增强组织观念,了解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努力争做一名合格党员。

二、培训对象

2023年下半年列入发展计划的人员。其中已取得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且结业证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培训(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有效期为一年)。

三、培训形式及内容

本次培训采取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学员自学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理论教学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政治生活、党性修养、党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内容。学员自学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

四、报名

1.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填写《学员汇总表》(见附件1)。本学期列入发展计划的人员,若已取得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且结业证在有效期内,不用填写此表。

2.请本学期有发展党员计划的基层党委,选派1-2名学生党员干部担任班委(参加培训的学员达50人以上的学院选派2名班委,50人以下的学院选派1名班委),负责管理培训事务。班委的选择一定要本着认真、负责、自愿的原则,各基层党委要对各班委进行任前教育,要求班委能够代表本单位党员形象,能够引导广大学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能够引导党校学员的优秀学风。同时填写《班委汇总表》(见附件2)。

请于10月24日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邢超OA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党校办公室(办公楼B210),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五、培训要求

1.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是强化发展对象教育培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党校教学、考核等纪律,服从统一安排。自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听课,积极思考,完成规定的自学内容,做好笔记,积极参加培训相关活动。课堂上将手机关闭,不看与党课无关的书籍,如出现违反党课纪律的情况将按照党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提前到教室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培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需履行请假手续,至少提前一天向党校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否则视为旷课,事后补假无效。

4.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结业资格:代听课者;培训期间,因特殊情况请假超过课时的四分之一以上或者旷课一次以上者(含一次);违反培训纪律,多次教育仍不改正者;培训期间,因违纪受到学院及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者或其他纪律处分者。

六、考核与结业

党校结业成绩由学员考勤、课堂表现、笔记心得等内容等组成,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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