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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讲党课工作的通知
2021-06-07 17:15     (点击: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上级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统一部署,按照《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讲党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党课人员及范围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学校党委书记为全校处级干部讲党课,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员讲党课,同时要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听党课。党组织书记要普遍讲。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为所在党委(党总支)党员讲党课;党支部书记为所在支部党员(范围可扩大至入党积极分子)讲党课。其他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实际情况讲党课。“身边榜样”要专题讲。结合学校实际和师生需要,积极邀请“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最强党支部书记、样板支部书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身边榜样”,结合自身实际讲党课,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普通党员要踊跃讲。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引导鼓励广大普通党员主动走上讲台,分享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心得体会。

二、时间安排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结合实际情况,在“七一”前后开展讲党课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讲党课工作由党委组织部及其所在党支部安排,其他人员讲党课工作由基层党组织自行安排。

三、党课重点内容

学校领导班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围绕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 弘扬中华民族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内容讲好党课。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引导党员干部、师生党员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四、其他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把讲党课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日程安排,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确保讲党课取得实效。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请在校领导讲党课结束5天内将党课讲稿及新闻报道送至办公楼B316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做好讲党课资料(包括图片等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10月30日前将讲党课总结(附图片资料)及讲党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报办公楼B316室,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邢超OA邮箱。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领导所在党支部要会同宣传部做好讲党课的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

附件:XX党委(党总支)讲党课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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