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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网络专题轮训班的通知
2020-07-30 17:41     (点击: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组织部《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网络专题轮训班的通知》要求,教育引导学校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领会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充分肯定,深刻领会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学校将组织处级及以上干部参加自治区网络专题轮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厅级、处级干部。

二、培训时间

2020年7月31日-8月14日,为期15天。请各位学员务必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专题学习入口届时将关闭。

三、培训内容

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等内容,开设《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筑牢我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等11门课程(共21学时)。具体课程目录见附件。

四、培训方式及考核

1.参训学员通过本人账号登录“内蒙古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平台(网址: www.nmgce.gov.cn),进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网络专题轮训班(第三期)栏目进行报名(报名入口在首页飘窗),经自治区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学习。

2.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题轮训班全部课程学习,“结业测试”达到60分以上即可结业并打印“结业证书”。

本次专题培训学时计入本人2020年网络培训学时。

五、有关要求

1.自治区举办本次网络专题轮训班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通知学员、督促学习,确保应训尽训。

2.参训学员要树立良好学风,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完成好网络专题轮训班的各项学习任务,不得他人代学替学。培训结束后,请参训学员自行下载打印“结业证书”,于8月17日前将“结业证书”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靳亚男OA邮箱。学校将以“结业证书”为依据,统计学员学习情况,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进行通报。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抓好学习教育,统筹好线上线下研讨交流,不断深化学习效果持续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靳亚男      联系电话:15947029692

 

附件:网络专题培训班课程目录

 

 

党委组织部

2020年7月30日

 

附件【附件.网络专题培训班课程目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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