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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项目的通知
2019-10-22 10:30     (点击: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好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工程并实行“立项管理”的实施方案》(内科大党发〔2013〕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现就

2019年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各党总支要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在总结上一批项目实施取得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按照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每个党总支从申报项目中精选1-2个项目报送,直属党支部精选1个项目报送。申报项目要紧紧围绕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校中心工作等,以基层党建工作中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为主攻方向,充分体现创新性和示范性,特别要注重实践性和参与性,不接受纯理论课题项目申报。项目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向学校报送的项目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11月8日报送至组织部王春林(办公楼B211),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其

OA邮箱。

二、项目评审

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评审小组认真评审参评项目,对符合条件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批准立项,并给予一定资助,有关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项目实施。

三、组织实施

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工程立项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方式的有益探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的各项标准,以增强党组织活力为重点,以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主要内容,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凸显亮点,按计划高质量完成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良好的基层党建工作氛围。

四、项目验收

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项目周期按要求统一填写,一般项目周期为一年,重点项目周期不超过二年。各项目实施主体应按时完成项目,并及时向学校党委提出结题申请,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党委组织部对结题的项目成果组织评审验收并开展评比表彰工作,并对各项目成果进行总结汇编,交流展示,成果推广。


附:1、内蒙古科技大学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项目申请书

2、内蒙古科技大学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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