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2017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设立考核办公室和考核工作组。考核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考核工作组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工作评价。
二、考核对象
学校处级领导班子(以下简称“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
教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的年度考核分两部分进行:一是管理履职情况,由考核工作组负责进行考核。依据中层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内容和教授委员会委员职责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聘期内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不好的教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提出解聘意见。二是工作业绩,由所在学院负责考核。学院根据其完成受聘专业技术岗位职责情况及其学术管理履职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其中评为优秀的人员占学院优秀的指标),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根据考核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有关待遇。
三、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本年度作用发挥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完成重点任务等方面。
领导干部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四、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材料准备
1、撰写工作总结、述职报告
领导班子撰写工作总结,领导干部撰写述职报告。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年度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廉洁自律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领导干部填写《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
表中“年度工作报告”部分文字要求尽量简洁,条理化,篇幅不超过规定栏目。领导干部本人在“被考核人意见”栏签字确认,统一交给考核工作组工作人员。
3、各部门准备领导班子考核支撑材料
各部门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准备领导班子考核支撑材料,供考核工作组人员现场进行工作评价调阅。
(二)民主测评和工作评价
1、民主测评
(1)本部门群众测评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会议或网络等方式在本部门全体教职工范围内进行工作总结报告和述职报告。报告后召开本部门民主测评会,教职工根据工作总结报告和述职报告并结合实际工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处级领导干部互评
处级领导干部填写《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密封后于1月19日前交办公楼B316。教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不参加中层干部互评。
(3)校领导测评
学校领导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测评。
(4)巡视督导工作委员会测评
巡视督导工作委员会根据日常巡视督导过程中掌握的干部履职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测评。
2、工作评价
(1)党政、直属部门
考核工作组对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党政、直属部门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附件2),结合党政、直属部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听取汇报,调阅工作资料等方式作出工作审核评价。
其中,工业技术研究院、矿业研究院按照教学部门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2)教学部门
考核工作组对照《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学部门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附件3),结合教学部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听取汇报,调阅工作资料等方式作出工作审核评价。
其中,国际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按照党政、直属部门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工作评价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结果的确定
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由民主测评结果和工作评价结果综合确定。
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由民主测评结果和所在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综合确定。
六、考核工作要求
考核组成员要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各部门要认真对待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的考核内容与进度安排做好考核工作。
附件:1.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2.党政、直属部门考核指标体系
3.教学部门班子考核指标体系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