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委组织部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工作部署,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4月26日前完成“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党员管理”子系统中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信息录入和更新维护管理。对原有人员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对未录入系统的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11项基本信息采集录入,扩展信息可暂不采集录入。市委组织部将对采集录入信息进行梳理汇总,请务必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准确。
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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