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上级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党委班子成员及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党课人员及范围
党委书记为全校处级干部讲一次党课;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员讲一次党课;党总支书记为所在党总支党员讲一次党课;党支部书记为所在支部党员(范围可扩大至入党积极分子)讲一次党课。鼓励其他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党校教师、宣讲团成员、先进模范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二、时间安排
讲党课时间由讲党课人员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校党委班子成员讲党课工作须在“七一”前完成;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工作须在7月13日前完成;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工作须在10月底前完成。党委书记及党委班子成员的讲党课工作由党委组织部及其所在党支部安排,其他人员讲党课工作由党总支、党支部安排。
三、其他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讲党课工作,讲党课人员要精心准备党课报告,党课内容要紧密联系“两学一做”,贴近党员实际,力争引发共鸣、形成共识。党委组织部、党总支、党支部要做好党课的组织工作,确保讲党课取得实效,使讲党课成为深化学习、凝聚共识、增强党性、强化自觉的过程。
2.党委书记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请在校领导讲党课结束3天内将党课报告报党委组织部邢超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讲党课资料(包括图片等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7月16日前将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党课报告报党委组织部邢超处,11月1日前将党支部书记党课报告、党总支讲党课工作总结(附图片资料)、讲党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党委组织部邢超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邢超OA邮箱。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领导所在党支部要会同宣传部做好讲党课的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
附件:**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讲党课情况汇总表
内蒙古科技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