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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评选优秀学员暂行办法
2009-10-28 00:00 admin &nbsp    (点击: )
   为引导广大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学习,积极思考,勇于实践,党校研究决定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展优秀学员评选活动,树立典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切实提高党校学习质量。现将评选细则说明如下:
  一、参评对象:
  优秀学员参评对象为每期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全体学员。
  二、评选名额:
  各党总支按本单位学员总数的1%推荐优秀学员。
  三、评选标准:
  1、 思想品德好。关心时事政治,遵守社会公德,集体荣誉感强,团结互助、模范带头作用强。
  2、学习态度端正。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参加学习活动,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3、组织纪律观念强。模范遵守学校及党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任何违纪现象。
  4、勤于思考,发言踊跃。在小组讨论中发言准备充分,思想活跃,观点正确,认识深刻,能主动递交思想汇报。
  5、学以致用,表现突出。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和社会实践,并在活动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6、学习成绩优秀。考核、心得体会、闭卷考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满分100分)的20%、20%和60%,三项成绩均在总成绩权重的85%及以上。
  四、评选程序:
  优秀学员必须在各学习组学员中民主推选产生,并由学院党总支严格审查把关,报党校审核并决定给予表彰。
  五、评选时间:
  各党总支在培训班结业考试成绩公布之后两天内将优秀学员推荐名单报党校办公室。
  六、表彰:
  党校在培训班结业典礼上发给优秀学员荣誉证书,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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