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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23-10-27 11:12     (点击: )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做好两件大事的能力水平,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在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厅级、处级、科级干部参加自治区网上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基地、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开设《把党的二十大大精神落实到努力完成“五大任务”上》等23讲课程(课程目录附后)。

二、培训安排

1.第一期专题培训班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23日举办,培训对象为学校厅级、处级干部。

2.第二期专题培训班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举办,培训对象为学校科级干部(科室负责人)。

三、培训方式

学员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参加培训:

1.在电脑端登录“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 (网址: wlxy.nmgdj.gov.cn)。

2.在移动端下载“连心桥”APP(暂不支持IOS系统)。

3.在移动端关注“内蒙古连心桥”微信公众号。

通过本人实名注册的手机号+验证码登录,进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专题培训班”栏目进行报名,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学习。

四、学习考核

学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8学时以上课程学习,“结业测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即可获得“结业证书”,相应学时计入领导干部 2023年度集中培训学时。

五、有关要求

1.提高重视程度。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通知学员参训,确保每位学员按时完成培训班学习任务。

2.树立良好学风。参训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完成好课程学习和结业测试,不得他人代学替学。学习期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通过电话回访、身份认证、大数据监测等方式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3.注重培训实效。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学校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要求,统筹好线上线下学习,强化互动交流,增强学习效果。鼓励学员围绕专题班学习内容撰写并提交个人心得、收获体会等。

4.按时报送材料。培训结束后,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处级干部、科级干部(科室负责人)的“结业证书”,统一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邢超OA邮箱。学校将以“结业证书”为依据,统计学员学习情况,对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学习任务的,自治区组织部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通报。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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