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简介 | 工作动态 | 组织工作 | 干部工作 | 党校 | 公告 | 在线学习 
全文检索
 
当前位置: 首页>>党校>>党校培训>>正文
 
关于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22-11-01 17:00     (点击: )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在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举办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学校决定组织厅级、处级干部参加自治区网上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厅级、处级干部

二、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1日-12月31日

三、培训内容

围绕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设 19讲课程(目录见附件),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解决好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重

大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四、学习方式

学员在电脑端登录“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网址: wlxy.nmgdj.gov.cn),或在移动端关注“内蒙古连心桥”微信公众号,通过本人实名注册的手机号+验证码登录,进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栏目进行报名,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学习。

五、学习考核

1.学习专题课程。学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19讲课程,相应学时计入领导干部2022年度网络培训学时。

2.开展每课一测每讲课程学习后,须在线完成相应的 习题测试。测试正确率达到80%以上,即可获得该课程学时。每讲课程有3次测试机会,如测试未能通过,须重新学习并测试。

3.组织专题研讨。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以支部或处室等为单位,集中开展交流研讨。

4.参加结业考试。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和专题研讨后,须参加专题班“结业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即可结业并获得“结业证书”。

六、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指定专人负责通知学员、督促学习,确保每位学员按时完成全部学习任务。对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学习任务的,自治区组织部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通报。

2.树立良好学风。参训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完成好课程学习,不得他人代学替学。学习期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通过电话回访、身份认证、大数据监测等方式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3.强化学习效果。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创新组织形式,丰富方法手段,充分运用各类互联网会议平台,统筹安排好线上学习和线下交流研讨。各党委(党总支)书记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研讨、带头撰写体会文章。要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让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4.按时报送材料。培训结束后,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3日前将参训学员的电子版研讨材料及“结业证书”,统一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邢超OA邮箱。学校厅级干部的研讨材料将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存档。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日

关闭窗口
   

单位驻地: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2013  
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技术维护: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网站浏览:
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