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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第三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2021-09-01 16:07     (点击: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内蒙古科技大学党校将于2021年9月举办第三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培训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专题学习和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使学员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性质、地位和宗旨,充分理解党的指导思想和组织原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学员端正入党动机,进一步增进对党的认识和理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学员自学、交流讨论、课外活动、网上测试、结业考试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培训对象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选拔推荐积极要求上进,各方面表现突出,已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还未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在选拔推荐的过程中,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坚持“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把那些思想进步,学业优秀,工作勤奋,入党动机端正的积极分子推荐上来,鼓励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骨干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

四、报名

1.相关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所分配名额填写“学员汇总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可报名参加培训,审查工作由所在党组织负责,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不占所在党组织名额。

2.学院以每40名学员为单位,选派一名学生党员干部担任班委,负责管理本班事务,并填写“班委登记表”。班委的选择一定要本着认真、负责、自愿的原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各班委进行任前教育,要求班委能够代表本单位党员形象,能够引导广大积极分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能够引导党校学员的优秀学风。

3.“学员汇总表”、“班委汇总表”等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表格发至组织部邢超OA邮箱,并将纸质版表格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公章后,于9月10日前上报党校办公室(行政楼B316)。

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在上报学员、班委信息前,一定要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登记有效的联系方式。党校办公室将以手机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各班班委党校培训相关事宜。

五、学习纪律

1.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党校教学、考核等纪律,服从统一安排。上课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培训相关活动。课堂上将手机关闭,不看与党课无关的书籍,如出现违反党课纪律的情况将按照党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需履行请假手续,至少提前一天向党校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4)及相关证明,否则视为旷课。事后补假无效。

3.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不予结业:

(1)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

(2)培训期间违反学习纪律或有其他违纪行为。

六、考核与结业

党校结业成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1.结业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由党校集中组织阅卷,占结业成绩60%。

2.网上测试,采取开卷考试形式,占结业成绩10%。

3.学员平时考勤、参加实践活动、小组发言情况、笔记心得情况等占结业成绩30%。

经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对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班集体和优秀学员予以表彰。

附件:1.学员名额分配表

2.学员汇总表

3.班委汇总表

4.请假申请单

 

 

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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